实验室使用少量有毒有害物料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如甲醛等)的,是否均应编写大气专章?
创建时间:2024-11-20 16:20
问:存在环评报告编制类别判定不清的问题,比如涉及发泡工艺的界定?对于诸如实验室使用少量有毒有害物料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如甲醛等)的,是否均应编写大气专章的界定不明?
答:涉及发泡工艺的建设项目,建议先分析确认其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涉及的生产工艺,再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综合判定项目的环评类别。具体项目难以界定时,建议直接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发文单位。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专项评价设置原则的,均应开展专项评价。针对使用实验试剂可能产生少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项目,环评文件应分析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水平是否低于国家相应检测方法中的污染物检出限,如低于检出限,在落实有效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前提下,可考虑不开展专项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