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喷漆、丝印的工序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标准如何执行?

创建时间:2024-11-20 16:20

问:有一个玻璃制品制造的项目,含有喷漆、丝印的工序,目前相关的有机废气排放标准为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请问有机废气的污染物用VOC还是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答: 喷漆工序有机废气应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丝印工序有机废气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在确定上述执行标准后,再根据执行标准中关于有机废气的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要求确定表征该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的具体因子。